《印刷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申办的合法凭证,是从事印刷出版业的企业正常运营的前提和保障。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办理包装装潢印刷许可证有什么条件,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条件:
1、 有企业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从事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2、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 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印刷设备;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 取得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5、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从事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2、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3、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 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 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 《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5、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从事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 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2、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 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4、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从事经营打印、复印、名片印刷业务的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有 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2、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3、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印刷机等设备(不应有八开以上轻印刷设备);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 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5、 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