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都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未取得此证就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店家,将会被责令停止营业以及被处以高昂的罚款。
一、聊城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所需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需要标注比例
4、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5、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况
1、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2、申请人生产场所发生变迁,工艺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其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申请人应当申请变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化情况组织现场核查;
3、许可即将期满申请延续的,申请人声明其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4、对变更或者延续申请,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食品类别、与相关审查细则及执行标准要求相符情况进行核实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5、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迁入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6、申请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记录载明监督抽检不合格、监督检查不符合、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申请人提出许可、变更、延续申请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三、审查的基本程序
1、审查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
2、审查部门3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并通知申请人和监管部门;
3、核查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并将《审核审核材料清单》所列项递交至审核部门
4、审核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收集、汇总审查结果,以及《清单》所列的许可相关材料
5、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得20个工作日内,依据材料、现场等情况做出是否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
6、对于通过现场核查的,申请人应当在1个月内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7、最后,许可机关在作出许可决定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聊城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